洪山区税务局来校进行个税专项扣除政策培训

作者:胡丹 编辑:郝日虹 发布日期: 2018-12-29

华大在线讯(通讯员 胡丹)为贯彻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确保全校教职工如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2月27日,学校邀请洪山区税务局的领导、专家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解读及操作来我校培训。培训会由财务处负责人主持,全校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报账员和全体财会人员及学院部分老师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洪山税务局何院情科长就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扣缴申报等几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通过个税改革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分别列举,进一步加深教职工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理解和认识。答疑环节,参加培训的老师们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踊跃提问,授课老师和在座专家进行了答复。

我校一直高度重视纳税工作。校党委书记黄晓玫亲临会场,与洪山区税务局的领导、专家进行交流。为保障培训效果,财务处专门编写印制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培训手册》,从培训对象确定、通知、会务等各方面进行了筹划部署。此次洪山税务局卢云局长亲自带队,把对高校培训首站放在我校,既是对我校纳税工作充分肯定,也是我校与洪山区税务局传统友谊的拓展和延续。

财务处负责人在总结发言中对本次培训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这次培训的要点和精神带回去,在各单位内加强学习和宣传;二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来解决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新形势、新问题;三要继续强化纳税诚信意识,严格遵守各类税收法规。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新个税法,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之前的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