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语委办(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法规问答活动

作者:段雪舒 编辑:郝日虹 发布日期: 2026-06-18

华大在线讯(通讯员 段雪舒)为推动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落地走实以及我校“全国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6月17日,校语委办(教师教育学院)组织我校推普团与书写团,在教师教育学院A101教室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普法有奖问答活动。活动围绕法律条文、立法内涵、典型案例、互动竞答、监督追责机制层层递进,将理论宣讲、案例警示与趣味互动融为一体,开展系统化普法教育。

主讲人结合本次法律修订背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讲,围绕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障公民语言文字合法权益等开展详细解读,清晰标注校园、公共服务、网络空间、商业经营等场景的使用红线,让在场成员准确把握规范使用的尺度与边界。

活动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案例覆盖商铺招牌广告、校园教辅读物、政务网络平台、境内商品包装、地方广播电视、国际会展标识、基层公共服务等多个生活场景中的语言文字违规现象与违规行为。

现场设置有奖问答互动环节。问答分为基础知识与实务应用两大板块,基础知识结合新法施行时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定义、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内容设置,实务应用聚焦校园用字、网络用语、商业外文标识等实操问题展开抢答。现场氛围热烈,各位成员踊跃作答,在趣味比拼中巩固所学法律知识。

下一阶段,校语委办将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工作遵循,持续常态化开展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宣传、普通话推广实践活动,为2027年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语言文字示范校”验收工作打好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审读人:黎俊玲 薛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