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 父爱,还是救赎? ——《烈日灼心》
作者:王雅文编辑:果冻运营
发布日期 2015-10-14 11:06:00

文/王雅文 编/余凡珂

简介:影片改编自女作家须一瓜的长篇小说《太阳黑子》,讲述了三个身份各异的结拜兄弟共同抚养一个孤女,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在巧合之下牵扯出一桩惊天大案。

三个杀人犯死了,可我不明白他们为何要死。

既然是杀人犯,那就必须伏法。问题是,他们只是伪杀人犯。七年前,三个小青年无意间撞上一桩灭门案。具体说来,只有辛小丰一人有罪。可他最多只犯了强奸罪,少女的直接死因是心脏病。除了死者,一家四口都在叫。第四个人帮忙堵上嘴,拍拍屁股走了。旁观的仨小青年,从此却成了亡命之徒。

他们为何不报案?我无法理解。这种程度,一定不会是死刑。主动报案和等待被抓,当然选前者啊。好吧,小青年嘛,怕。辛小丰一直是三人中最规矩的一个,慌张过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是“回去”。他不是想认罪,他只是想回去确认一下:人是不是死了。二十岁,终究无法承受。陈比觉最世故。为了拉辛小丰,他的一只眼在混乱中被树枝戳瞎。这一瞎,就让三个人瞎了七年。

死者面目的黑白特写,青年逃命的手持摄影,单田芳式的说书。两分钟,曹导用及其浓缩的方式交代了前因。七年后,司机送人急诊、警察抓犯人、渔夫哄小孩。一组镜头混剪,三人的身份地位明确了。前后画风截然不同,有种坏人痛改前非的感觉。

雨中,杨自道和辛小丰相继遇上新来的警官伊谷春。一场躲猫猫游戏即将上演。又是雨中,两人为避警官找新房。变态房东说这屋子“只租给好人”,两人抬头望天。镜头顺着两人的视线上拉,电闪雷鸣中出现“烈日灼心”的大标题。

一盘巧合拼接的大杂烩上桌了。

犯人独自浇酒精缝针,变态房东楼上窃听,小孩急需心脏手术,台湾土豪gay意欲自杀……随便一个梗都能演上好几集电视剧。然而曹导心大,一口全吃了。可惜,鞋掉的那一刻远没想象中精彩。伊谷春只需到辛小丰家里,只需偶然发现窃听器,然后戴上房东的耳机。然后大功告成。大哥,就不能来点推理吗?

曹导说,这完全是部人物戏。那么多巧合,都是为了塑造人物。可在我看来,本片过于好看的剧情其实是在毁人物。回到本文开头的疑问:他们为什么要死?换做是我,我选择死,一定是因为受不了担惊受怕的日子,想及早解脱。可他们不是。影片最后,曹导给我们的理由是:爱,伟大的父爱。

只有父爱吗?当然不是。

尾巴的身份是什么?原著中,她的生日和灭门案在同一天,她也患有心脏病。也许她就是那个受害者的转世。辛小丰等人是抱着这样的念头,抚养了她七年。电影中,尾巴变成受害者的孩子。问题来了,为什么当年第四个人收拾现场时没发现婴儿?伊谷春的师傅怎么知道受害者留下一个孩子?曹导这样改编,恐怕不仅仅是为了增强戏剧性。

很显然,最初收养尾巴的目的就是赎罪。七年的朝夕相处后,三人对尾巴产生爱,也很有可能。但如果把它单纯地解读为父爱,有些不合适。跟着他们,尾巴的病情只会一天天恶化,并且越来越依赖他们。杀人犯,根本不具备照顾尾巴的条件。但为了自我救赎,他们不能放尾巴走。他们必须看着尾巴,因他们而变得更好。既能救活尾巴,又能让自己舒坦些。他们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平衡点。

父爱光辉最夺目的情节,是三人为了尾巴,选择死亡。辛小丰和杨自道揽下一切罪行,只是因为怕尾巴知道真相受不了。装傻七年伺机逃跑的陈比觉自杀,不是为七年前的错悔过,不是无颜面对故去的兄弟,而是因为“没有尾巴我不能活”。父爱如山,听起来好感人。可三个人死不死,跟尾巴是否会知道真相,并没有必然关联。我不相信被伊谷春收养的尾巴会一辈子不知道真相。

其实,比起父爱,影片花了更多笔墨来展现三人七年后的善行。辛小丰就不说了,从杀人犯到协警,善恶转变太明显。杨自道为了帮人夺回被抢的钱,甘愿被砍一刀。七年前宁死也不回去的陈比觉,竟在真相大白之后选择自杀。为什么?还是救赎。因为意识到七年前的恶,所以不肯原谅自己。行善不是因为善良,收养尾巴也不是因为父爱。尾巴只是自己想死的借口罢了。

就像辛小丰说的:有些事,烂在肚子里,或许更有意义。我以为他与伊谷春的这段对话会是全片的最后一个镜头,没想到后面还有执行死刑。还好,不多余。邓超演技感人,广电尺度更感人。万万没想到,教科书级的镜头后面,跟了个烂尾。

原著就是辛小丰等三人动的手,他们构成了犯罪。也正是有这样残忍的过去,才会有后来拼命行善和收养尾巴的救赎。可为了体现“凶手是惯犯”,电影把罪名指向第四个人。这种处理方式直接导致人物行事动机不足,削弱了救赎的意义。另外,叙述视角从说书人变成陈比觉,不知有何深意。

不管怎样,杀人犯终究杀了人。最后的救赎,我有点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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