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幼有所育”走向“幼有优育”
作者:张紫微编辑:毛军刚
发布日期 2023-04-08 16:44:16

近日,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托育点应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以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幼儿园教育资源逐渐过剩,这种“下细上粗”的幼教格局所折射的,是学前教育资源的结构性失配。家庭托育点的规范化是普惠托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均衡教育资源的燃眉之举,更是践行为民初心的关键一步。可以预见,伴随着托育服务政策的落细落实,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持续攀升,“稳稳的幸福”也会越来越美好。

以更优的托育服务践行初心。二十大报告强调,在幼有所育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试行办法的出台明确承认家庭托育点的市场地位和存在合理性,并就相关服务要求提供了制度标准。落实好托育服务政策,还需多管齐下,打好“组合拳”。要整合社会力量,打破行业壁垒,使各方保持上下联动、高度协作、同向发力,以推动托育服务的优化升级、精细管理。

以更优的托育服务凝聚民心。让生活过得更好,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在现代社会人类共同遭遇人口危机的大背景下,为生育家庭“减负”可谓是民心所向、民生所指。要紧扭住托育服务这个关键点,对经济困难的育龄家庭给予费用减免福利,优先解决急需儿童照料家庭的服务需求,让人性化的服务政策成为幸福生活的坚实保障。

以更优的托育服务砥砺信心。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越是有困难挑战,越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抓在手上,把托育服务的质量提升放在突出位置。必须尽快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质要求和行为规范,健全聘用、考核、退出制度。同时,加大照护人员培训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保育能力、专业素养和育人情怀。

管理办法“试行”的意义在于,相关做法将在推动家庭托育服务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社会日新月异发展,托育服务建设始终在路上。要以百姓之心为心,扎扎实实做好婴幼儿托育服务等各项民生工作,带动人民群众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共同推动中国发展航船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作者为教育学院2021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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