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机构保障——访人事部部长李鸿飞
作者:编辑:冯圣兵
发布日期 2018-11-08 16:45:40

问:请你谈谈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答:首先,我校深化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均强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本次机构改革正是我校响应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其次,机构改革是对标我校“十三五”教育事业规划、“双一流”建设和“深综改”的行动。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规划明确指出,为实现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要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坚持“双一流”建设为导向。《华中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明确我校总体办学目标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并努力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华中师范大学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落实教育部等五部委‘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优化职能部门职能职责设置,明确管理服务流程和岗位责任。提升职业化水平为目标的现代大学管理与服务体系,推进行政机关机构改革。”为实现我校办学目标、落实“深综改”任务,学校迫切需要进行机构改革。再次,机构改革还是解决现有校内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中层领导岗位和职数设置、人员编制配置等方面存在日益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

问:本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本次机构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国家发展对高等教育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学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内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实现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办学目标提供有力组织支撑和机构保障。

问:本次机构改革的原则和目标是什么?

答:本次改革遵循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机构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坚持以一流为导向。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双一流”建设这一战略目标。凸显以学科为基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更加注重服务学科发展和育人质量提升;坚持以明晰职责为核心,通过核编定岗、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重心下移,不断提升学校现代化治理水平。三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协同联动,形成目标一致、运行通畅、合力增强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格局。四是坚持稳中求进。统筹眼前和长远,区分轻重缓急。既通过重点领域的机构改革,坚决破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也要认真把握条件是否具备、有无更广泛的共识等客观条件,确保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统一。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大统筹、畅运行、优服务、高效能”系统完备、分工合理、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现代大学内部机构体系,形成党的领导体系总揽全局,行政运行体系、学术治理体系、民主协商体系、社会参与办学体系各安其位、各尽其责的办学局面,推动各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问:请介绍一下《机构改革方案》的形成过程。

答:首先,对于此次机构改革,学校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参考了大量有关文件和规定。包括《华中师范大学章程》和《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等。其次,收集参考了包括清华大学等14所主要部属高校内设机构情况;在校内,着重听取收集广大师生员工关于学校办学思想大讨论对学校治理结构、党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召开两次由校领导主持的专项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研究落实学校深化综合改革任务。再次,机构改革方案分别征求校领导和二级单位负责人、本次机构和职能调整较大单位负责人和机构编制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并向教代会执委通报。在上述基础上,多次修改完善,先后形成了近十次修改版本。机构改革方案已经2018年10月18日第18次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问:本次机构改革力度较大,请问重点和亮点有哪些?

答:在党政机关单位的调整方面有七点。一是成立综合改革办公室,与政策法规研究室合署办公。二是将学校保密管理业务工作职责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中,实现归口管理。三是成立巡察工作办公室,与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四是人事处更名为人事部,与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五是成立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学生就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六是成立本科生院。附校办挂靠本科生院,归口管理附属学校。七是撤销科研部建制。科技处和社科处分别独立建制。

关于直属单位的调整也有七点。一是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定为直属单位。二是国内合作与校友办公室更名为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三是成立校务服务中心,挂靠信息化办公室。四是成立博物馆,挂靠图书馆。五是成立校史馆,挂靠档案馆。六是撤销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建制,其职能分别划入相关单位。七是成立培训中心。将原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职能并入,中组部全国党员教育培训中心等4个培训中心挂靠该中心。

在附属单位的调整中,将华师附属幼儿园的隶属关系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剥离,由附校办归口管理。

关于中层领导岗位职数设置的情况。正处级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中层领导岗位职数一般按照一正两副设置,副处级单位中层领导岗位一般设置副处职岗位职数一至两个。教学科研单位党委领导岗位职数一般按照一正一副设置,其中学院规模较大、党员较多的,可增设分党委副书记岗位职数一个;行政领导岗位职数一般按照一正两副设置,其中学院规模较大、教职工和学生人数较多的,可增设“双肩挑”副职岗位职数一个。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学校共设专职(正处职或副处职)组织员岗位10个等。

简而言之,本次机构改革取得的具体效果,一是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得到了精简,比改革前减少了2个独立建制机构。二是中层领导岗位设置更加科学、精简,与改革前相比,全校中层领导岗位正职职数有所减少、副职职数有所增加,主要增加配置在教学科研单位中层领导岗位(特别是副处职岗位),实现管理结构调整和重心下移。三是学校设专职组织员岗位,加强了党对二级单位的领导。四是理顺机构关系,明晰职能配置,确保机构运行通畅。

问:请你谈谈本次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后续工作。

:《机构改革方案》于10月18日审议通过,24日在校园网内网公布。校内相关单位须按照方案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做好后续工作,这不仅是方案要求,也是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只有将后续工作不打折扣的落实好,才能取得机构改革的最终预期目标。后续工作要求具体来说分三步走:

第一步,11月中旬前,学校办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印章收回、启用等工作;组织部配备中层领导干部(时间另定);宣传部牵头做好网站更新等工作;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定编定岗和人员分流等工作;后勤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办公用房的配备、原门牌收回和新门牌制作及悬挂等工作;财务处负责财务经费调整和管理工作;审计处负责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国资办和设备处分别牵头做好物资、设备交接等工作;档案馆牵头做好档案交接等工作;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做好监督监察工作等。

第二步,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到位后,各单位须提交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设置方案。一是一把手到位后约三周,各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提交细化的各单位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岗位〔含劳务派遣(非事业编制人员)与学生助管岗位〕设置和职责、工作人员编制配置方案;二是单位班子配齐后约一周,提交本单位承担校内议事协调机构等机构的工作职责, 线上、线下工作流程。各单位设置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正式实施。

第三步,学校将对各单位党政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出台《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全校党政管理人员(中层领导干部除外)将重新竞聘上岗。一是教学科研单位须于11月30日前申报本单位管理工作人员编制数、管理岗位设置及职责,报机构编制领导小组。二是机构编制领导小组于12月上旬前核定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经校长办公会审批。三是12月上旬前出台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2019年1月完成管理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校内各单位申报党政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编制数,应参照《华中师范大学事业编制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3〕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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