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巡察组向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党委、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意见
作者:华轩编辑:胡找心
发布日期 2019-03-06 11:18:55

华大在线讯(通讯员 华轩)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1月17日,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分别向数学与统计学学院(以下简称数统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以下简称城环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厚丰,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校党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两个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党支部书记、在职教职工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和学生代表出席会议。受学校党委委托,陈厚丰、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与第一、第二巡察组组长及副组长一起先后向两个学院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第一、第二巡察组组长代表校党委进行了大会反馈,陈厚丰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校党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对数统学院党委和城环学院党委进行了为期15天的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察期间,巡察组召开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见面沟通会、全院动员大会,听取学院党委工作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开展个别谈话、中青年教职工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进课堂听课,受理信访举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列席学院党政联席会及中心组学习,抽查核实有关情况,深入了解,发现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反馈会上,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宣读了经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对数统学院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了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学院党委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党建不严不实。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是落实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五是回应师生诉求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及时。第二巡察组组长宣读了经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对城环学院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了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学院党委工作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相融合不到位,在把握方向、凝心聚力、破解难题、促进发展方面发挥作用不明显,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到位。二是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扎实,压力传导不够。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深入,履行监督责任宽松软。四是贯彻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双一流”战略步伐缓慢、措施欠缺。五是回应师生关切和解决师生实际问题与困难不及时。两位巡察组组长对两个学院也提出了深化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陈厚丰代表学校党委对两个学院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发现问题,落脚点是推动解决问题。对待巡察整改的态度,直接检验着学院党委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不忠诚、“四个意识”强不强,要牢固树立“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意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首要的政治责任,高度负责、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落实落地,充分彰显巡察工作的严肃性。要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把整改的压力转化为内在的发展动力;二是要坚持立行立改,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针对性。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头等大事,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主动认领,虚心接受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狠抓整改落实;三是要注重成果转化,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学院党委要提高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把巡察整改与学院发展紧密结合。要直面存在的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主导作用,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真正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数统学院、城环学院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他们认为巡察组所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非常中肯地指出了学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院党委真心接受,照单全收,高度重视,逐一整改。他们表示,学院将提高认识、立行立改、求真务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性和实效性、成果运用和转化。

根据巡察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将在收到反馈意见1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自整改方案通过后2个月内向校党委巡察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巡察整改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向师生员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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